
《罗马书》第2章是保罗书信中极具思辨性的篇章,核心围绕"神的公义审判"展开。全章以严密的逻辑结构层层推进:首段(1-11节)批判伪善者"论断他人却行同样的事",揭示神审判的标准在于行为实质而非外在身份;中段(12-16节)提出"律法的精义"概念,强调外邦人凭良心行事亦可体现律法精神;末段(17-24节)则直指犹太教徒的信仰悖论——熟读律法却触犯律法,最终以"真割礼是心里的"(29节)颠覆传统宗教认知。
保罗采用"对话体"修辞,通过连续的反诘(3、4、21-23节)制造强烈的自省效果。将"听律法"与"行律法"对举(13节),"外表犹太人"与"内心犹太人"对置(28-29节),形成尖锐的真理张力。全章以"审判—行为—内心"为逻辑链条,将先知传统的道德批判升华为普世性的信仰原则,为后续"因信称义"的教义铺设了伦理基础。